香港總督彭定康先生


立法局 - 問與答 ()

政制改革問題
閱讀大陸出版的歷史書籍,對彭定康先生的描述都離不開破壞「直通車」、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基本法>,以及魯平所說的四個大字 : 「千古罪人」。可是,對於香港內部各方的討論和論點,卻着墨不多。可幸地,外國網站的一段立法局答問大會的片段,為我們填了這方面的空白。

在這次答問大會中,總督彭定康先生就香港政制改革(包括新九組等)作出了陳述(內容甚多,只作簡述) 彭定康指出,雖然就政制問題和有效管治大陸的政治力量進行多輪會談,雙方就多個不同議題(例如直選和功能團體的選舉辦法)也未能達成協議。 英方認為政制改革應該達至公平和公開的選舉方式。同時,「為了達成協議而放棄既定的原則」是錯誤和不符合香港利益。

反對者的提問
由於會議提問的議員眾多,未能一一作出簡述和評論。大致上,絕大多數議員提問也圍繞著就英中()政制談判問題、以及1995年立法局能否衍接至主權移交後的立法會向總督提問。可是,杜葉鍚恩議員卻就功能組別的本質向彭定康提出數項質疑。首先,杜葉鍚恩指出香港政府一方面指出政改方案更為民主,給在職人士兩票(新九組),但非就業人口只有一票,這樣的安排把非在職人士「只當作半個人看待」。

彭督回答提問前,先稱讚她「詞鋒如立法局的詞鋒一樣凌厲」,然後再回應杜葉鍚恩的質疑。彭督指出在1991年立法局選舉中,只有少數人(多數為公司票) 在功能界別擁有投票權。而新增的九個功能界別以個人票取代團體票,雖然未能令每位市民也有平等數量的選票,但彭督指出是受到基本法的限制(建議95-99年有30個功能界別) ,而他並不想挑戰基本法。

杜葉鍚恩似乎不太滿意彭督的答覆,向主席要求澄清。主席准許後,杜葉鍚恩批評給於某些市民兩票並不民主。彭督反駁,他難以理解擴大市民投票權令民主倒退的說法。若果她是原則上反對功能界別的話,港督、香港和倫敦也「承諾設法實施符合基本法的安排」,在立法局設立30席功能界別。

彭定康的答覆有兩個重點,首先他在遵守和符合基本法的前提下,1995年的立法局政改方案比之前的選舉辦法更民主,而他也無意得罪中方,取消功能界別。一方面令市民認知政改方案增加立法局的民主成份,但受到基本法的限制和約束,未能在1997年前達至全面直選。

Reference:


"Debate on Constitutional Reform." C-SPAN Video Library, 1994.


"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 1809-1825: 香港立法局, 1994.
香港總督彭定康先生
立法局 - 問與答 ()

筆者在找尋資料的時候,發覺網上只有很少立法局答問大會、施政報告或各項會議的錄像,只能夠在立法會網頁上找到文字記錄。可是,文字記錄在觀感上始終不及錄像或圖像。幸好,一些外國網站卻了上載相關的片段,為讀者了解立法局會議提供了一個良好的渠道。

立法局的答問大會由香港廿八任總督彭定康先生引入,指在增強立法局的功能,行政機構向立機構問責,從而達到去殖民地化(Decolonisation) 的目的。筆者看了一段在19942月的立法局答問大會的片段,彭督除了和一眾非官守議員討論政制改革問題外,更交代自己外訪的過程和成果

外訪 - 個人享受還是為港服務?
總督彭定康先生進入立法局後,隨即向議員報告自己在外訪澳洲的過程、目的、原因和成果。他指出(1994)澳洲是香港第七大出口市場,而在澳留學的香港學也有一萬多人,突顯出雙邊關係對兩地經濟的重要性。彭定康先生為此和澳洲總理和各洲洲長會晤,推廣香港,並「保證香港會繼續是做生意的理想地方。」短短數分鐘的匯報,突顯出總督彭定康先生不斷增強香港政府的透明度,不單只向倫敦,更向立法局問責。

相比香港主權移交後,行政長官較少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更不會向親自向議員交代外訪成果。難道特區政府比香港政府擁有更低的透明度,並不願意向立機構問責?

下一次解讀一下政制改革的答問環節

Reference:

"Debate on Constitutional Reform." C-SPAN Video Library, 1994.
"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 1809-1825: 香港立法局, 1994.


刻有歷任立法局主席名字的木牌匾

當年的立法局!?

今年七月,有效管治大陸地區的最高領導人來港一遊,並發表演說,指出香港現今所擁有的民主和自由,是歷史上最好的。整體上,現在香港特區政府及立法會的確比香港政府及立法局更為開放和更具代表性。左派的支持者當然會指出他們被「港英」「打壓」,借此突顯出「港英」的不義。
筆者認為,看歷史問題不能只以現今的價值觀作為評論過去的唯一標准。理解不同人士,不論性別、種族,階級在過去的想法同樣重要。
在一九五零年代初,香港人對立法局有甚麼看法呢? 「香港立法局」一文刊於1948年出版的 香港百年史 。或多或少為讀者們提供一些額外資訊。

委任議員是否代表人民?
當年立法局的主要組成分為三個部份 - 香港總督、官守議員 (各主要機關首長,例如輔() 政司、律政司等) ,以及非官守議員。由於非官守議員是香港政府委任,不是由直接或間接選舉產生。但文中卻把非官守議員描述為「名義和事實上的民眾代表」,在討論法案或預算案中為港人發聲。
可是,非官守議員並非如文中描述一樣為港人發聲,代表民意。在立法局討論政治改革方案中(楊慕奇計劃),大多樓非官守議員不但沒有支持計劃,甚至不願意在會議上發表意見。
即使非官守議員主動發表意見,和政府在會上辯論,甚至全體非官守議員聯手反對,都不能把法案推翻。因為非官守議員的數目比官守議員少,令他們無法形成政治壓力。

立法局的組織
「香港立法局」(1948)一文記載,非官守議員通常分為三種國籍,包括英國籍、華籍和葡萄牙籍。而英國籍居民代表,例如基爾比斯也是英國大商行的經理。議員在當時都是「德高望重」,並且「富有經驗」,是社會上的精英。

立法局議員的外貌
文章作者反而著重立法局議員的外貌。作者指出議員們的年紀不老,有七名因事業繁忙而禿頭。雖然禿頭程度各有不同,沒有議員完全光禿。作者指出中國傳統認為用腦過度會引致禿頭,或許議員們也用腦過度,為香港勞心勞力?
除此之外,作者也注視戴眼鏡和蓄鬍子的立法局議員,指出有七名立法局議員戴眼鏡,四名蓄鬍子,鬍子的樣子也不同。最後,大多數議員也穿著洋服,只有陸軍司令區士覲少將(穿軍服) 和周後年先生(穿中國長袍子) 除外。

相對今天的立法會,文章可看出當年市民對立法局不太重視,沒有太大的政治訴求。反而著重於一些局中趣事和趣聞。與今天複雜的政治形勢相比,真是差天共地啊!


Reference:
蘇福祥. "香港立法局 " 香港百年史, 黎晉偉, 44: 南中編譯出版社, 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