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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留在
兩局議員辦事處的徽章
From: http://catbtestskorginal.blogspot.hk/2010/12/2010-12-04.html
行政立法兩局委任議員時代的學者


一路走來,始終如一的政客和學者,在香港為數不少。以著名的法律學者陳弘毅為例,他對政治制度的保守立場依舊。筆者近日在一間舊書店購得一本在一九八四年出版,有關起草基本法的書籍,內裏刊登了一篇由陳教授所撰寫的文章。我們可以從文章中,了解本港保守勢力對我港政治制度建設的立場和看法。

文章題為香港基本法的草擬 —— 一些初步的考慮。文中未段就本港未來政制提出建議。陳教授指出,和港政府自開埠以來,一直根據英皇制誥和皇室訓令,委任香港總、行政和立法局議員。港府高層政要也沒有經歷過選舉的洗禮。同時,民選議員只限於部份市政局和區議會議席。

陰了歷史因素外,陳教授又認為本港實行民主政治有兩個重大風險,一為外在,二為內在。內在風險中,民選政府很大機會改變港府現行的社會和經濟政策,從而引起政治和社會動盪。外在方面,中共有機會不滿本港執政黨在政治意識形態上的差異,或主觀上認為該政治勢力損害中共利益,從而干預本港事務。

陳教授認為,在香港實行民主政治,會破壞香港的繁榮安定,並非社會大眾能夠承受。因此,他提出了三個原則,以減低上述兩項風險。

1.限制民選政客的權力
2
.保持工商專業人士的影響力
3
.在憲法中設立正式渠導道,保持中共在港的影響力

為了符合以上的原則,陳教授提出了一套保守的政改方案:
1
.立法機構由三種成員組成
A
)市政局和區議員的部份民選議員,和直選議員
B
)行政首長委任
C
)由中共推薦,行政首長委任

2
.行政首長由立法局議員互選產生

3
.各政府要同員由行政首長委任


陳教授認為,方案保障中共的利益在港得到代表和保護,避免中共以非憲政外的方式捍干預本港事務,同時限制民選政客的影響力,保持過渡時期各項政策的延續性。方案內容有兩個重點。第一,中共對港的干預是無所避免的,因此要設立一套政治制度,保障共黨在港利益。第二,設法保障商界的利益,避免經濟政策產生重大改變。

由方案的建議可見,三十年來,香港不少政治和法律學者依然停留在英治年代,忠於殖民總督制,停留在特定的時空內,不能自拔。在世界去殖民地化的過程中,相信只有香港會保持原有殖民地的政治制度,而不作重大變更,甚至設法保障新殖民主的利益。舊制度當然不能適應時代的急速變遷,如期高叫「普選」,不如更改口號,大叫「去殖!」或「反殖!」。相信會更具影響力。

註釋:
陳弘毅. "港基本法的草擬 —— 一些初步的考慮."  基本法面面觀, 9-17. 香港金陵出版社, 1984.
左二為時任輔政司麥道高
(photo from 
http://www.hongkongescape.org/MacDougall.htm  )

立法局 - 問與答 () - 制約國民(愛國)教育

修定<教育條例>
今年九月開學,國民教育成為大部份香港市民關心的議題,很多人擔心下一代被洗腦,即使學生家長絕食抗議,特區政府依然不願撤回。不過,香港政府卻沒有推動「英式國民教育」,反而大力防止港隊各中小學教授和討論政治,例如掛五星旗、唱中()國歌等的紅色教育。

立法局於一九四八年就教育條例作出修改,和有效管治大陸的政治力量關係密切的香港左派及其附屬學校,「深受其害」。「香港左派鬥爭史」作者周奕(香港左派史學家) ,指香港政府教育司不斷刁難左()校,以<教育條例>施壓,反對左()派學校進行『「愛國」主義教育』。

時任輔政司麥道高(Mr. David Mercer MacDougall)在立法局中發言,提出擴大教育主任(Director of education) 的權力,審批或取消教師的註冊,以保證教師的水平合適教學。沒有經過註冊的老師不能授課,違法者將要附上刑事責任。除此之外,條例給於總督會同行政局 (Governor in Council) 權力,在學校表現不利殖民地(香港) 利益的情況下,下令將其關閉。

麥道高隨後解釋,指出一些學校的表現末能照顧香港、公眾以及學生的利益。因為某些學校管理者或教師,透過學校宣傳和灌輸政治意識(engage in political indoctrination),甚至舉行政治活動(應暗指左校)。這些現象和活動會危及本殖民地的治安及秩序,政府有需要擁有一定權力,關閉參與灌輸政治意識的學校,以及罷免個別學校管理層。

香港政府修定<教育條例>,其主要目的,正如先前講述,就是要制約『「愛國」主義教育』,避免左派在教育界中壯大。若果港府沒有施壓,全港學校一片紅,今天的香港還有希望嗎?

Reference:
"Hansard." edited by Hong Kong Legislative Council, 341-343, 1948.
周奕. "愛國教育再度受壓." In 香港左派鬥爭史, 169-180. 香港: 利訊出版社, 2009.

香港總督彭定康先生


立法局 - 問與答 ()

政制改革問題
閱讀大陸出版的歷史書籍,對彭定康先生的描述都離不開破壞「直通車」、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基本法>,以及魯平所說的四個大字 : 「千古罪人」。可是,對於香港內部各方的討論和論點,卻着墨不多。可幸地,外國網站的一段立法局答問大會的片段,為我們填了這方面的空白。

在這次答問大會中,總督彭定康先生就香港政制改革(包括新九組等)作出了陳述(內容甚多,只作簡述) 彭定康指出,雖然就政制問題和有效管治大陸的政治力量進行多輪會談,雙方就多個不同議題(例如直選和功能團體的選舉辦法)也未能達成協議。 英方認為政制改革應該達至公平和公開的選舉方式。同時,「為了達成協議而放棄既定的原則」是錯誤和不符合香港利益。

反對者的提問
由於會議提問的議員眾多,未能一一作出簡述和評論。大致上,絕大多數議員提問也圍繞著就英中()政制談判問題、以及1995年立法局能否衍接至主權移交後的立法會向總督提問。可是,杜葉鍚恩議員卻就功能組別的本質向彭定康提出數項質疑。首先,杜葉鍚恩指出香港政府一方面指出政改方案更為民主,給在職人士兩票(新九組),但非就業人口只有一票,這樣的安排把非在職人士「只當作半個人看待」。

彭督回答提問前,先稱讚她「詞鋒如立法局的詞鋒一樣凌厲」,然後再回應杜葉鍚恩的質疑。彭督指出在1991年立法局選舉中,只有少數人(多數為公司票) 在功能界別擁有投票權。而新增的九個功能界別以個人票取代團體票,雖然未能令每位市民也有平等數量的選票,但彭督指出是受到基本法的限制(建議95-99年有30個功能界別) ,而他並不想挑戰基本法。

杜葉鍚恩似乎不太滿意彭督的答覆,向主席要求澄清。主席准許後,杜葉鍚恩批評給於某些市民兩票並不民主。彭督反駁,他難以理解擴大市民投票權令民主倒退的說法。若果她是原則上反對功能界別的話,港督、香港和倫敦也「承諾設法實施符合基本法的安排」,在立法局設立30席功能界別。

彭定康的答覆有兩個重點,首先他在遵守和符合基本法的前提下,1995年的立法局政改方案比之前的選舉辦法更民主,而他也無意得罪中方,取消功能界別。一方面令市民認知政改方案增加立法局的民主成份,但受到基本法的限制和約束,未能在1997年前達至全面直選。

Reference:


"Debate on Constitutional Reform." C-SPAN Video Library, 1994.


"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 1809-1825: 香港立法局, 1994.
香港總督彭定康先生
立法局 - 問與答 ()

筆者在找尋資料的時候,發覺網上只有很少立法局答問大會、施政報告或各項會議的錄像,只能夠在立法會網頁上找到文字記錄。可是,文字記錄在觀感上始終不及錄像或圖像。幸好,一些外國網站卻了上載相關的片段,為讀者了解立法局會議提供了一個良好的渠道。

立法局的答問大會由香港廿八任總督彭定康先生引入,指在增強立法局的功能,行政機構向立機構問責,從而達到去殖民地化(Decolonisation) 的目的。筆者看了一段在19942月的立法局答問大會的片段,彭督除了和一眾非官守議員討論政制改革問題外,更交代自己外訪的過程和成果

外訪 - 個人享受還是為港服務?
總督彭定康先生進入立法局後,隨即向議員報告自己在外訪澳洲的過程、目的、原因和成果。他指出(1994)澳洲是香港第七大出口市場,而在澳留學的香港學也有一萬多人,突顯出雙邊關係對兩地經濟的重要性。彭定康先生為此和澳洲總理和各洲洲長會晤,推廣香港,並「保證香港會繼續是做生意的理想地方。」短短數分鐘的匯報,突顯出總督彭定康先生不斷增強香港政府的透明度,不單只向倫敦,更向立法局問責。

相比香港主權移交後,行政長官較少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更不會向親自向議員交代外訪成果。難道特區政府比香港政府擁有更低的透明度,並不願意向立機構問責?

下一次解讀一下政制改革的答問環節

Reference:

"Debate on Constitutional Reform." C-SPAN Video Library, 1994.
"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 1809-1825: 香港立法局, 1994.


刻有歷任立法局主席名字的木牌匾

當年的立法局!?

今年七月,有效管治大陸地區的最高領導人來港一遊,並發表演說,指出香港現今所擁有的民主和自由,是歷史上最好的。整體上,現在香港特區政府及立法會的確比香港政府及立法局更為開放和更具代表性。左派的支持者當然會指出他們被「港英」「打壓」,借此突顯出「港英」的不義。
筆者認為,看歷史問題不能只以現今的價值觀作為評論過去的唯一標准。理解不同人士,不論性別、種族,階級在過去的想法同樣重要。
在一九五零年代初,香港人對立法局有甚麼看法呢? 「香港立法局」一文刊於1948年出版的 香港百年史 。或多或少為讀者們提供一些額外資訊。

委任議員是否代表人民?
當年立法局的主要組成分為三個部份 - 香港總督、官守議員 (各主要機關首長,例如輔() 政司、律政司等) ,以及非官守議員。由於非官守議員是香港政府委任,不是由直接或間接選舉產生。但文中卻把非官守議員描述為「名義和事實上的民眾代表」,在討論法案或預算案中為港人發聲。
可是,非官守議員並非如文中描述一樣為港人發聲,代表民意。在立法局討論政治改革方案中(楊慕奇計劃),大多樓非官守議員不但沒有支持計劃,甚至不願意在會議上發表意見。
即使非官守議員主動發表意見,和政府在會上辯論,甚至全體非官守議員聯手反對,都不能把法案推翻。因為非官守議員的數目比官守議員少,令他們無法形成政治壓力。

立法局的組織
「香港立法局」(1948)一文記載,非官守議員通常分為三種國籍,包括英國籍、華籍和葡萄牙籍。而英國籍居民代表,例如基爾比斯也是英國大商行的經理。議員在當時都是「德高望重」,並且「富有經驗」,是社會上的精英。

立法局議員的外貌
文章作者反而著重立法局議員的外貌。作者指出議員們的年紀不老,有七名因事業繁忙而禿頭。雖然禿頭程度各有不同,沒有議員完全光禿。作者指出中國傳統認為用腦過度會引致禿頭,或許議員們也用腦過度,為香港勞心勞力?
除此之外,作者也注視戴眼鏡和蓄鬍子的立法局議員,指出有七名立法局議員戴眼鏡,四名蓄鬍子,鬍子的樣子也不同。最後,大多數議員也穿著洋服,只有陸軍司令區士覲少將(穿軍服) 和周後年先生(穿中國長袍子) 除外。

相對今天的立法會,文章可看出當年市民對立法局不太重視,沒有太大的政治訴求。反而著重於一些局中趣事和趣聞。與今天複雜的政治形勢相比,真是差天共地啊!


Reference:
蘇福祥. "香港立法局 " 香港百年史, 黎晉偉, 44: 南中編譯出版社, 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