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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盾
香港旗是「中國化」的標誌


自梁特上台後,本土意識甚為高漲,捍衛香港、抗拒赤化,反對大陸化等的口號滔滔不絕,聲勢浩大,為我港的民主運動提供了新的動力。香港旗和龍獅旗,旗海篇佈港九新界,和紅色星旗,以及抽氣扇旗,產生了強烈的對比。有趣的是,香港旗和龍獅旗在港公開飄揚的時候,立即觸動了大量「愛『國』人士」的神經。先有陳佐洱感心痛,後有愛國報紙週刊發炮撰文炮轟,炮聲隆隆,和當年左報在六七暴動「痛擊」「港英」,有過之而無不及啊!

「愛『國』人士」直指本土意識的崛起,其政治陰謀是為了攻擊有效管治中國大陸的政治力量,從而達到「反『中』」和「去中國化」的目的。反中反華等口號,都是老生常談。不過指責懷念殖民地時代的思潮為「去中國化」,並不符合現實、事實和史實。香港自一八四二年至一九九七年期間(不抱括日治時期) ,港府也沒有實行過「去中國化」的政策和方針,反而保留華人的生活習慣、習俗和文化。

在香港任職的多位總督,例如金文泰爵士(Sir Cecil Clementi)和衛奕信爵士(Sir DavidWilson),都是有名的「中國通」,求學或初任公職時,學習中文、粵語和國語,對中國的文化有深厚的認識。可是,並不是每一位總督也說得一口流利的粵語。葛量洪爵士(Sir Alexander Grantham)在退休後出版憶錄上,指出廣州話最困難的語言,即使在廣州用了兩年,都未能講得流利。話雖如此,葛督的行徑也可突顯出英國殖民地部花了不少資源,為公職人員了解當地文化和習俗,融入當地社會,便於管治。

香港政府一直也避免影響華人的生活習慣,英國官方在一九五八年拍攝了一段影片(Achievement in Hong Kong),旁述對港府的管治政策作出簡述:
Although Hong Kong has been British Crown colony for 100 years, its population is largely Chinese, and they have bought there city with there own ways, there customs and ways of living that the British has not tried to change”
影片刻意拍攝華人的生活狀況,以及其生活文化。港府由始至終,都盡力避免影響華人原有的文化習俗,甚至加以保留,抗拒赤化,維持社會穩定。英國政府在一九五零五年代,為了抗衡共產主義和馬克思主義,建議在香港大學建立中國文化研究院,推廣傳統中國文化,並在社會建立一套主流價值觀和柔性力量。可見中國文化在英廷和港府的眼中,佔有重要位置。

除了政府的層面外,普羅大眾的政治取向並不多元化,大多只分為左派和右派。不過,無論是那一派的支持者,都是基於對中國的念念不忘,堅持其信念和理想,建設自己理想的中國。當年橫頭磡村和調累嶺,中華民國國旗隨處可見,每逢雙十節,巨型牌坊和國旗處處,慶祝活動更多不勝數。這些盛況突顯港人的愛國情懷,以及「愛好自由的理念」。看來,很多市民也有國家觀念,並無「去中國化」意圖和思想。

香港旗是英屬香港的象徵,也代表香港政府在百多年內,成功保護和守護中國文化(不論其目的和動機),免受赤化的威脅。不要忘記,香港旗右方的香港盾徽,左為英國獅,右為中國龍,龍獅並存,守護香港,又何來「去中國化」呢?

看來,香港比大陸,「更中國」。

Reference:
Grantham, A. (1965). Hong Kong. In Via Ports From Hong Kong to Hong Kong (pp. 5-10):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Achievement in Hong Kong." Hong Kong, 1958.
http://www.colonialfilm.org.uk/node/4438
李彭廣. "成立香港大學中國文化研究院的政治考慮." 管治香港 英國解密檔案的啟示, 174-176:牛津大學出版社(中國)有限公司, 2012.


香港盾徽現存放於文化博物館
但只提供幾行字的簡介。
香港盾徽的一些典故

香港盾徽故然是代表英屬香港的象徵,但盾徽背後的故事,卻不為我們所知道了。早於香港淪陷時期(1942-1945) ,一名英國人(Mr. E. I. Wynne-Jones) 在赤柱集中營中設計了一個盾徽,並且在1947年交給港督楊慕琦 (Sir Mark Aitchison YOUNG) 作考慮。可是,港督楊慕琦並沒有接納這個設計,並對設計香港盾徽反應冷淡,最後更不了了之。

自此之後,香港政府再沒有就香港象徵的問題作出討論,直至1958年再度由港督柏立基(Sir Robert Brown BLACK)提出,並且要求英國紋章院重新設計。

當時有兩名重要人士參與了設計:
- Mr. G.C Hamilton (
負責準備)
-
Mr. W.E. Jones(負責繪畫)
*
Mr. JonesCrown Lands and Survey Office首席繪圖員

港府期望香港盾徽能夠反映香港和英國之間的聯繫,以及海上運輪和貿易的重要性。盾徽在設計完成後,經過了一些改動後,行政局和英國政府分別於1958年九月和十通過了設計。

翌年一月二十一日女皇簽署英廷委任狀,頒佈盾徽的設計樣式。
三月七日愛丁堡公爵菲臘親皇訪港,代表英女皇伊利沙伯二世授予香港盾徽,在伊利沙伯醫院莫基儀式中交給港督柏立基,並且刊於政府憲報。

隨後,立法局於1959年十一月廿五日通過法例(COLONY ARMORIAL BEARINGS (PROTECTION) BILL, 1959) ,禁止住何人末經許可,制造、展出,出售香港盾徽。自始之後,盾徽正式受到法例護,在政府建築、部門、文件和報告中使用,直至1997年六月三十日。

雖然香港盾徽己經成為歷史,但正如前任署理輔政司(Colonial Secretary) 戴斯德(Edmund Brinsley Teesdale) 所說:
"
The Armorial Bearing are the symbol of all of us collectively."
這是屬於香港的象徵,更屬於我們每一個香港人。


Reference:-
1. Hamilton, G.C. In Flag, Badges, Seals and Arms of Hong Kong, 36-39, 1963.
2.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Part1." 635-643, 1959.
3. "Official Report of Proceedings." 255-256: Hong Kong Legislative Council, 25'November'1959.
4. "Official Report of Proceedings." 239-240: Hong Kong Legislative Council, 11'November'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