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留在
兩局議員辦事處的徽章
From: http://catbtestskorginal.blogspot.hk/2010/12/2010-12-04.html
行政立法兩局委任議員時代的學者


一路走來,始終如一的政客和學者,在香港為數不少。以著名的法律學者陳弘毅為例,他對政治制度的保守立場依舊。筆者近日在一間舊書店購得一本在一九八四年出版,有關起草基本法的書籍,內裏刊登了一篇由陳教授所撰寫的文章。我們可以從文章中,了解本港保守勢力對我港政治制度建設的立場和看法。

文章題為香港基本法的草擬 —— 一些初步的考慮。文中未段就本港未來政制提出建議。陳教授指出,和港政府自開埠以來,一直根據英皇制誥和皇室訓令,委任香港總、行政和立法局議員。港府高層政要也沒有經歷過選舉的洗禮。同時,民選議員只限於部份市政局和區議會議席。

陰了歷史因素外,陳教授又認為本港實行民主政治有兩個重大風險,一為外在,二為內在。內在風險中,民選政府很大機會改變港府現行的社會和經濟政策,從而引起政治和社會動盪。外在方面,中共有機會不滿本港執政黨在政治意識形態上的差異,或主觀上認為該政治勢力損害中共利益,從而干預本港事務。

陳教授認為,在香港實行民主政治,會破壞香港的繁榮安定,並非社會大眾能夠承受。因此,他提出了三個原則,以減低上述兩項風險。

1.限制民選政客的權力
2
.保持工商專業人士的影響力
3
.在憲法中設立正式渠導道,保持中共在港的影響力

為了符合以上的原則,陳教授提出了一套保守的政改方案:
1
.立法機構由三種成員組成
A
)市政局和區議員的部份民選議員,和直選議員
B
)行政首長委任
C
)由中共推薦,行政首長委任

2
.行政首長由立法局議員互選產生

3
.各政府要同員由行政首長委任


陳教授認為,方案保障中共的利益在港得到代表和保護,避免中共以非憲政外的方式捍干預本港事務,同時限制民選政客的影響力,保持過渡時期各項政策的延續性。方案內容有兩個重點。第一,中共對港的干預是無所避免的,因此要設立一套政治制度,保障共黨在港利益。第二,設法保障商界的利益,避免經濟政策產生重大改變。

由方案的建議可見,三十年來,香港不少政治和法律學者依然停留在英治年代,忠於殖民總督制,停留在特定的時空內,不能自拔。在世界去殖民地化的過程中,相信只有香港會保持原有殖民地的政治制度,而不作重大變更,甚至設法保障新殖民主的利益。舊制度當然不能適應時代的急速變遷,如期高叫「普選」,不如更改口號,大叫「去殖!」或「反殖!」。相信會更具影響力。

註釋:
陳弘毅. "港基本法的草擬 —— 一些初步的考慮."  基本法面面觀, 9-17. 香港金陵出版社, 1984.
香港旗典故 - 十九世紀的最終方案

1876年開始使用香港旗(source:wiki)
首先要和各位讀者致歉,過了差不多一年多的時間才繼續寫作。 希望各位不會介意。 上一集談到香港政府內部,以及英國殖民地部,就香港旗章的設計方案發生多次爭論,甚至爭砌。1871年,香港政府選定了白色皇冠 (White Crown) ,以及皇冠下方「HK」字母作為旗章,印在英國藍船旗的右方。
1875
8月, 英廷通告所有殖民地,就統一國各地的旗幟式樣作諮詢, 希望各殖民地一同使用自身的紋章圖案, 用於英國藍船旗或紅船旗的旗章中。由於香港當時使用香港徽章(徽章下為阿群帶路圖)。因此,英1876年批准港府再次使用於1869年的設計版本(詳情請閱讀香港旗典故 - 四種設計,三年討論)。在1905-1907年, 開始收集所有殖民地旗幟的資料,重印Flag Book(資料只指出是一本由官方印刷有關各殖民地旗幟的書籍),而英廷根據在1910年出版的Flags, Badges and Arms of the British Dominions Beyond the Seas’, 1876年的香港旗旗, 和1869年的版本相比, 只有一些少的差別。例如於1869年旗章出現的太平山信號站,在1876年的版本中改為旗竿。而3名位於旗左下角的商人, 表情和神態比1869年的圖案,更為優雅。這些改變主要是畫師的手藝進步, 而1869年的版本根本無被英廷和港府批准或接受, 因此需要作出適量修改。
自始,旗1876年開始使用,在1910年正式記載於官方記錄,直至1955年為止
Reference:
Hamilton, G.C. In Flag Badges Seals and Arms of Hong Kong, 8-15, 1963.

香港旗典故 - 四種設計,三年討論

(圖一)英國藍船旗 (Blue Ensign)
十一假期,升香港旗,刺激中共神經,老臣復出發難,為香港旗扣「港獨」帽子。這種亂扣帽子的現象,突顯有效管治香港鄰近以北地區的政治力量中的對港決策人員,對港歷史瞭解不深,看見香港旗左上角米字旗,聯想到第一、二次鴉片戰爭、大砲巨艦主義、殖民主義和帝國主義,並以狹縊的民族主義作為判斷歷史對錯真偽的唯一標準。因此,陸人和一些支持有效管治香港鄰近以北地區的政治力量的港人,對香港旗反應激動,持續開炮,是可以理解的(understandable, not reasonable)

身為香港人,當然不能被狹縊的民族主義所薰陶和懵閉。因此,瞭解香港旗自開埠以來的發展和改變,使我們能夠瞭解香港歷史中,被人遣忘的一頁。大多數大英帝國的殖民地,都選用英國藍船旗 (Blue Ensign)(圖一)作為屬地的旗幟。藍船旗主要由政府船隻和皇家海軍後備隊所使用。同時,很多殖民地會在旗的右方加上白圈和代表該領地的旗章 (Flag Badge)。不過,有些殖民地卻使用英國紅船旗 (Red Ensign, 例如百慕大,甚至不在旗幟上印上英國國旗(海峽群島)

(圖二)童子軍臂章 (wiki)
香港開埠初期,並沒有旗幟代表該屬地,只有聯合王國旗在港島上空飄揚。18687月,殖民地部要求殖民地王室代理(Crown Agent) 參考香港徽章,為香港設計旗章。設計師Messrs. Thomson & Son of Wapping使用英國藍船旗為底色,並且在旗章加上維多利亞港的景色,內容和香港徽章下方的圖案大致相同。畫質卻比香港徽章差得多,畫中很多細節也被簡化(和圖二左上角的童子軍臂章設計相約,不過旗章上可看到港島上的一些建築,以及山上的信號站)

香港第六任總督麥當奴爵士(Sir Richard Graves Macdonnell)在收到旗章設計後,把它呈上行政局和議員討論,麥當奴爵士在會議中指出,旗章的製作和設計方面均有嚴重缺陷。18697月,他向當時的殖民地大臣(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Colonies) Lord Granville提出抗議,旗章像由倫敦荷巴特(Wapping)區的船塢噴油工人製作,質素參次。香港總督麥當奴爵士同時請求Lord Granville提供一些合適和新穎的設計,例如在旗上加入不列顛尼亞女神和代表英國的獅子等元素。雖然這些元素並沒有在其他殖民地使用,殖民地大臣不應排除在香港旗中使用它們。

186912月,香港總督麥當奴爵士再次致殖民地大臣,指出行政局成員一致認為旗幟的設計有極大的改進空間,並期望加入不列顛尼亞女神等的元素。這些意見在18702月由殖民地部報告殖民地王室代理。殖民地王室代理在18704月遞交兩個設計方案於殖民地部考慮,設計師為Messrs. J. S. & A. B. Wyon of Regent Street.

(圖三)1870年至1876年的香港旗章
兩個設計方案有別於大多數殖民地旗幟的設計,旗幟為聯合王國旗而非英國藍船旗或紅船旗,旗章則設在聯合王國旗的正中央。方案一比較簡潔,旗章中有一艏在海上的中式漁船,背景為一些低 的建築物。方案二和方案一並無太大分別,不過在旗章左方和下方增設了不列顛尼亞女神和英國獅子。殖民地王室代理推薦方案一,設計簡單,避免產生視覺上的混亂,而他們並不同意在單一殖民地中使用不列顛尼亞女神和英國獅子等的圖案。殖民地王室代理同時反駁香港總督麥當奴爵士的指控,指出1868年遞交的設計方案並非由「倫敦荷巴特(Wapping)區的船塢噴油工人製作」,而是由居於荷巴特的Messrs Thomson & Son旗幟製作人設計。

Lord Granville對上述的設計均不感滿意,他在18705月致可香港總督麥當奴爵士,建議採用類似新西蘭旗的設計,在英國藍船旗右方的旗章中,上方加上白色皇冠(White Cown) ,在下方加上「HK」的字樣,港府最終接納了設計(圖三),並在1870年至1876年使用。

待續

Reference:
Hamilton, G.C. In Flag Badges Seals and Arms of Hong Kong, 8-15, 1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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